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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计划

时间: 新华 工作计划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的工作业绩,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计划。

一、计划的具体要求

(一)考核的原则

1. 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以公务员的职责、岗位和工作任务为基础,以公务员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为主要标准,以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为重要内容,以公务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为必要条件。

2.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负责、民主监督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信力。

3. 坚持综合评价、分类考核、动态管理、激励约束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务员的个性差异、工作特点和发展潜力,实现考核的激励、教育、选拔和淘汰功能。

(二)考核的对象

本年度考核的对象为本单位的所有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包括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不包括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借调、挂职、交流等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

本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工作业绩。主要考察公务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以及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的处理能力和解决办法。

2. 工作态度。主要考察公务员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履行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能,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调度,积极主动、勤奋敬业、敢于担当、奉献无私的程度。

3. 工作方法。主要考察公务员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分析,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的程度。

4. 道德品质。主要考察公务员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尊重民意、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声誉的程度。

(四)考核的方法

本年度考核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目标责任制。即根据公务员的职责、岗位和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指标,按照量化、可考核、可评价的原则,明确考核的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估公务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

3. 个人述职制。即要求公务员根据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指标,以及工作中的主要经历和收获,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和自我评价,反映自己的工作成绩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发展计划。

4. 考核评议制。即由考核组织机构或者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业绩、民主测评、个人述职等各项考核材料,按照考核的原则和标准,综合评议和确定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

二、工作内容

本年度考核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考核方案。即根据上级部门的考核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考核的目的、原则、对象、内容、方法、标准、程序、时间、责任等,形成本单位的考核工作方案,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落实考核责任。即根据考核方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考核职责和任务,建立考核组织机构或者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做好考核的宣传、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三)开展考核工作。即按照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分别采用目标责任制、民主测评制、个人述职制、考核评议制等方法,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本单位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材料和考核数据。

(四)确定考核结果。即根据考核材料和考核数据,按照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综合评议和确定本单位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报告和考核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五)公布考核结果。即在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向本单位的公务员公布考核结果,接受公务员的申诉和复核,妥善处理考核异议和纠纷,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运用考核结果。即根据考核结果,对公务员进行奖惩、调整、培训、选拔等管理措施,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教育、选拔和淘汰功能,促进公务员的工作提升和发展。

三、工作分工

本年度考核的工作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