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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 新华 工作计划

税务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政策和规定,做好税务征管、服务和监督工作,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税收法制和秩序,提高税务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税收征管

1. 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

2.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完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打击各类偷逃税行为,保障税收权益。

3. 加强税收协调合作,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地区的税收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税收工作合力,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税收服务

1. 提高税收服务水平,完善税收服务体系,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税收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2. 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纳税人的自主申报和自觉缴纳能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3. 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及时发布税收政策信息,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和困惑,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减少税收纠纷。

(三)加强税收监督

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防止和惩治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3. 加强税收法律监督,建立健全税收法律监督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协作,依法处理税收纠纷和案件,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工作方法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纳税人的需求和满意为工作导向,以提高税收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工作目标,以增强税收征管能力和水平为工作重点,以保障税收收入和税收秩序为工作责任。

(二)坚持以数据为支撑,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税收形势和趋势,制定税收目标和措施,评估税收效果和影响,优化税收决策和执行。

(三)坚持以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税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推进税收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提升税收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以协作为保障,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和合作,形成税收工作的整体合力,共同推进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分工

(一)税务局领导班子负责统筹协调税收工作的全局,制定税收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方针,审定税收工作的重大事项和方案,督促检查税收工作的落实和进展。

(二)税务局各部门负责分管税收工作的具体事务,制定税收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税收工作的具体任务和项目,监督评估税收工作的具体效果和问题。

(三)税务局各下属单位负责承担税收工作的基层职责,执行税收工作的基本规定和要求,完成税收工作的基本指标和任务,反馈税收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意见。

五、工作进度

(一)第一季度:完成税收工作的年度部署和安排,开展税收工作的年度检查和总结,制定税收工作的年度目标和措施,启动税收工作的年度项目和任务。

(二)第二季度:完成税收工作的年度目标的中期考核和调整,开展税收工作的年度重点和难点的攻坚和突破,制定税收工作的年度改革和创新的方案和措施,启动税收工作的年度改革和创新的试点和示范。

(三)第三季度:完成税收工作的年度目标的三季度考核和调整,开展税收工作的年度服务和宣传的活动和推广,制定税收工作的年度监督和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启动税收工作的年度监督和评价的工作和流程。

(四)第四季度:完成税收工作的年度目标的最终考核和总结,开展税收工作的年度表彰和奖励的工作和程序,制定税收工作的年度总结和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启动税收工作的年度总结和报告的编写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