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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 新华 工作计划

财政专户年度工作计划

为了规范财政专户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计划的具体要求

(1)严格遵守财政专户的设立、变更、撤销、使用、监督等各项规定,不得违规开设、使用、挪用、借用、转移、结余财政专户资金。

(2)加强财政专户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的账务核算、资金调拨、资金监控、资金审计等制度,确保财政专户资金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在账簿和报表中。

(3)加强财政专户的外部监督,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财政专户的开户、变更、撤销、收支、余额等信息,接受财政部门的检查、核查、审计等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加强财政专户的业务培训,提高财政专户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防范财政专户的风险和损失。

二、工作内容

(1)财政专户的设立、变更、撤销工作。根据财政专户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设立、变更、撤销财政专户,按照财政部门的批复,与银行签订财政专户协议,办理财政专户的开户、变更、撤销手续。

(2)财政专户的收支管理工作。根据财政专户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合理安排财政专户的收支计划,按照财政部门的指标和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财政专户资金,按照财政专户协议的约定,及时向银行申请划拨财政专户资金,按照财政专户的用途,合法、合规、合理地使用财政专户资金。

(3)财政专户的账务管理工作。建立财政专户的账簿和账户,按照会计准则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财政专户的收支、余额等信息,定期进行财政专户的账务核对、账务调节、账务清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财政专户的差错、漏报、错报等问题。

(4)财政专户的报表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定期编制财政专户的收支、余额、资金使用情况等报表,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财政专户的报表信息,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供财政专户的相关资料和说明。

三、工作方法

(1)加强财政专户的信息化建设,利用财政专户管理系统,实现财政专户的在线申请、审批、拨付、划拨、查询、监控、报送等功能,提高财政专户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2)加强财政专户的沟通协调,加强与财政部门、银行、项目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财政专户的相关情况,解决财政专户的相关问题,保障财政专户的顺利运行。

(3)加强财政专户的分析评估,定期对财政专户的收支、余额、资金使用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估,总结财政专户的经验和教训,提出财政专户的改进和完善建议。

(4)加强财政专户的创新探索,根据财政专户的实际情况,探索财政专户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提高财政专户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分工

(1)财务部门负责财政专户的总体管理,负责财政专户的设立、变更、撤销、收支、账务、报表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2)各项目部门负责财政专户的具体管理,负责财政专户的收支计划、资金申请、资金使用、账务核算、报表编制等工作的执行、落实、反馈。

(3)审计部门负责财政专户的内部审计,负责对财政专户的收支、余额、资金使用效果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发现和纠正财政专户的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

五、工作进度

(1)财政专户的设立、变更、撤销工作,根据财政专户的需要,随时进行,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

(2)财政专户的收支管理工作,根据财政专户的资金来源和用途,按月或按季进行,一般在每月或每季末前完成。

(3)财政专户的账务管理工作,根据财政专户的账务规定,按日或按月进行,一般在每日或每月末前完成。

(4)财政专户的报表管理工作,根据财政专户的报表规定,按月或按季进行,一般在每月或每季初前完成。

(5)财政专户的分析评估工作,根据财政专户的分析评估要求,按季或按年进行,一般在每季或每年末前完成。

(6)财政专户的创新探索工作,根据财政专户的创新探索目标,不定期进行,一般在每年末前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