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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 新华 工作计划

辐射防护年度工作计划

辐射防护是保障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核能和核技术应用的基本要求。为了有效地开展辐射防护工作,提高辐射防护水平,规范辐射防护管理,制定了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计划的具体要求

本计划的目标是实现辐射防护的三大原则:正当化、优化和限制。即在核能和核技术应用中,只有在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释放;在使用和释放放射性物质的过程中,要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人员和环境所受的辐射剂量尽可能地低;在任何情况下,人员和环境所受的辐射剂量都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本计划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的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和规程。本计划的范围是本单位从事的所有涉及放射性物质的活动,包括核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退役,核材料的生产、加工、运输、存储、利用,放射性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以及其他可能产生辐射的工作。

二、工作内容

本计划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辐射防护的组织和领导。成立辐射防护委员会,负责辐射防护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监督。设立辐射防护办公室,负责辐射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辐射防护职责和权限,建立辐射防护工作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2)完善辐射防护的管理制度和规程。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辐射防护要求,制定或修订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和规程,包括辐射防护计划、辐射防护培训、辐射防护监测、辐射防护评价、辐射防护控制、辐射防护事故应急等内容,确保辐射防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3)开展辐射防护的培训和宣传。针对不同的辐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制定辐射防护培训计划和教材,定期组织辐射防护培训,提高辐射防护的知识和技能。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开展辐射防护的宣传和教育,增强辐射防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4)实施辐射防护的监测和评价。建立和完善辐射防护监测系统,包括辐射场、放射性物质、个人剂量、环境放射性等监测项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辐射防护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辐射防护问题。根据辐射防护监测数据,进行辐射防护评价,分析辐射防护的效果和水平,提出辐射防护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5)执行辐射防护的控制和保障。根据辐射防护的原则和要求,制定辐射防护的控制措施,包括辐射区域的划分、标识、管理,放射性物质的登记、核查、核准,个人剂量的限制、控制、登记,辐射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配置、维护、检验,辐射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管理等,确保辐射防护的有效实施。

(6)建立辐射防护的事故应急机制。根据辐射防护的风险和危害,制定辐射防护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辐射防护的事故应急组织、职责、程序、措施和资源,定期进行辐射防护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辐射防护的事故应急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方法

本计划的工作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辐射防护计划。在制定辐射防护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辐射防护现状和需求,结合国家和本行业的辐射防护发展趋势和目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辐射防护计划,明确辐射防护的目标、内容、措施、责任和时间。在执行辐射防护计划时,要按照辐射防护计划的要求,严格遵守辐射防护的规定和程序,及时完成辐射防护的各项任务,确保辐射防护计划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