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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 新华 工作计划

计生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控制人口增长,保持人口总量和结构的合理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保障群众的生育权利和健康。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

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监督,规范和完善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维护计划生育的公平和正义。

二、工作内容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本年度的计划生育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做好人口统计和分析,科学制定和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和指标,确保人口增长率和出生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提高人口素质。

做好生育服务和技术指导,提供全面、优质、便捷的计划生育服务,包括婚前检查、避孕节育、不孕不育、生殖健康等,推广适合我市的计划生育技术和方法,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的覆盖率和满意度。

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的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的知识和技能,增强计划生育的认同和支持,营造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和社会环境。

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和执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严肃查处计划生育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计划生育的秩序和权威。

三、工作方法

为有效开展本年度的计划生育工作,采取以下工作方法:

坚持统筹兼顾,充分考虑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灵活变通,综合施策,协调推进,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坚持创新发展,积极引进和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合我市的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和机制,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坚持依法治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省市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监督和法律教育,维护计划生育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四、工作分工

为保证本年度的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实施,明确以下工作分工: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市的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负责制定和执行全市的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和指标,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各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全市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区(县)的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区(县)的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和指标,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县)的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本区(县)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