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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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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通用7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通用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通用7篇)1

  为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分部及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1.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1.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研究、拟定分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3听取各部门和各作业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人头。

  2.4对分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3.1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召集和主持,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分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

  3.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项目经理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经理确定,各作业队负责人可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项目经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作业队负责人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安全质量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5.3、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5.4、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项目经理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分部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通用7篇)2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职工生产工作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

  二、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不准拆改和擅作他用。非本工种人员严禁动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禁止打闹、酒后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扔任何物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职工安全教育率达100%,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变换工种、换岗及新入场工人、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一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现场的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六、对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人员,由卫生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防毒防害的教育后方可上岗。

  七、项目部每月对现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不久留死角,职能人员每月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格执法。

  八、施工负责人要认按方案执行,做好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跟踪管理到位。

  九、班组安全生产中的长期目标,是班组安全生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各类安全事故为零。

  十、班组要认真执行施工负责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

  十一、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坡土质稳固情况,若发现有裂纹、巯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

  十二、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发现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十三、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十四、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十五、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将插头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上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十六、机电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问题(绝缘层损坏、电缆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机械断续运转等)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护修理。十七、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室内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灯线应架设整齐,相线和零线应分开固定或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十八、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工完场清工作,实行包干责任制。

  十九、现场的暂设工程,规矩整齐,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建立良好的排水系统,现场各种材料要堆码整齐并设有标识。

  二十、现场内有关安全标志,危险地段要设红灯示警,并且不得随意破。

  二十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通用7篇)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的原则,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的责任制度。

  本公司工程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有关规章制度如下:

  1、文明施工,促进安全生产,树立新的形象。

  2、各单位及班组从业民工,必须要身体健康,年龄年青化合符,建筑施工队伍用人的要求。

  3、从业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打赤膊违章作业。

  4、脚手架的搭设:必须要保证脚手架结构稳定、不摇不晃、不倾斜、不沉陷等,搭设脚手架时必须要按规范要求做到实处。

  5、外架的施工安全防护:外架四周必须要满挂防护安全网,剪刀撑连结到位,每隔一层满铺竹架板保护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7、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用电必须要按安装规范要求一机一开一箱进行正规操作。

  8、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不能用花胶线、付导线、破皮线而不合规范的电线一律不能使用。施工用电线必须统一用电缆线,电线必须要架空式沿墙高处固定走向。

  9、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如有洞口、高处部位及临边都要做防护栏,不同的区域悬挂不同的的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牌,对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10、施工机械进入工地必须要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要建立安全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械。

  11、施工单位及班线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否则违反了《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公司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通用7篇)4

  一、目的

  提高项目部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从而保障项目部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责任人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工作,必要时派员赴现场履行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三、报告与报警

  安全机构各级人员、技安员、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在获知了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即刻通知救援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快速下达抢险救援指令。

  利用各种可能的通讯工具和信息渠道收集尽可能详尽的事故状况信息,以保证救援方案的合理性。救援快速集合、整装待发。同时,后勤保障全力配合,根据接到的指令,保证车辆、设备或人力的即时提供。

  五、应急处置

  救援人员携针对性救援器材及设备快速赶赴现场,到达后,首先要保护好现场,按照规定实施救援,若现场已有专业救援人员应积极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参与救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必须服从调度和指挥。通讯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随时接收现场发回的指令,做好救援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汇集,记载和物资调配、保障工作,施救人员务必做好自身安全的防护工作,确保施救的`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

  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事故分析和救援工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和安全工作改进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规章规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并配合协助相关、机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人员伤亡的还应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汇报

  领导小组事故分析救援评估会后,立即将事故原因、施救情况、善后处理结果等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在行业管理制度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完整的文字材料。

  八、预防与后勤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种预防措施是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因此,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必须坚决地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永不懈怠地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的各种资源先满足事故救援的需要,后勤保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全面掌控项目部资源和临时支配权,认真做好调配工作,保障施救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九、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组成部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除相关制度规定和奖惩措施外,凡在预防、救援等环节中失查、失职、不服从资源调配的,将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与经济制裁,超出行政、经济手段调整范围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通用7篇)5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通用7篇)6

  为了使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建筑队工人)人人心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使每个作业人员不断增强安全自我保护和对他人的安全保护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对所有进场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宣传本企业、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度和纪律,以及各工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而使每个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生产知识。

  二、项目利用安全例会,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民建队班组长学习安全知识,布置安全工作,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及施工具体情况,认真做好书面和口头的对班组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层层落实。

  四、班组长要根据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组织所有班组人员进行交底,时时刻刻都有安全意识,以利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地提出整改外,还应对违章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六、凡出现的工伤事故,不论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人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以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有效利用广告牌、宣传标语和板报宣传作用,在现场重要部位挂牌,设置宣传安全的标语牌,同时,对每种机械设备都要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通用7篇)7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加电力建设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三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应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第四条企业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经理是企业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在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和领导施工。

  第六条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七条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企业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