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察年度工作计划
纠察年度工作计划
纠察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能。为了更好地履行纠察职责,提高纠察效率和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计划的具体要求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准则,以服务为宗旨,以创新为动力,以效果为考核,全面提升纠察水平。
(2)紧密结合社会实际,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制定目标和措施,合理安排工作重点和难点,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计划的执行力和监督力。
(4)注重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手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重视工作评估,建立工作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不足,促进工作持续改进。
二、工作内容
(1)加强巡查防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生活便利。
(2)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3)加强服务管理,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增强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
(4)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纠察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准,树立良好的形象和风貌。
三、工作方法
(1)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覆盖面和质量。
(2)实行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工作平台,完善工作数据库,实现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共享和应用。
(3)实行协同化运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四、工作分工
(1)纠察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纠察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方案,统筹协调各区纠察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总结评估工作成效。
(2)各区纠察中队负责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各项纠察工作,上报工作情况和数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各区纠察小队负责执行各项纠察任务,负责所辖区域的巡查防控、执法监督、服务管理和队伍建设,及时处理各类案件和事件,保持工作台账和记录。
五、工作进度
(1)一季度: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下达,开展年度工作动员和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分解和分配,完成年度工作平台的建设和完善。
(2)二季度:完成年度工作的第一次检查和评估,总结一季度工作成绩和不足,调整优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加强重点难点工作的攻坚和突破。
(3)三季度:完成年度工作的第二次检查和评估,总结二季度工作成绩和不足,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工作创新和提升。
(4)四季度:完成年度工作的第三次检查和评估,总结三季度工作成绩和不足,进行工作总结和表彰,进行工作交接和移交。